1 目的
为调动本公司的供应商的积极性,也为规范供应商激励和惩处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凡与本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均适用
3 激励作业程序
3.1 获得激励的前提条件。经供应商绩效考核和供应商评估后,对供应商进行评分评级(从高至低分别为A类、B类、c类、D类、E类),对A类的供应商进行适当的奖励(激励)。
3.2被激励的对象。可以是企业(即供应商),可以是部门(即供应商的某个部门),也可以是个人(供应商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或员工)。
3.3激励目标。主要是通过某些激励手段调动供应商的积极性,兼顾供需双方的共同利益,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其他行为带来的风险,使供应链的运作更加顺畅,实现供应链企业共赢的目标。
3.4激励方式。
3.4.1 价格激励。获此奖励的供应商,享有比同类供应商更优惠合理的订单价。
3.4.2订单激励。获此奖励的供应商,本公司可适当增加订单量。
3.4.3商誉激励。获此奖励的供应商,本公司可颁发优秀供应商证书;并通过不同渠道予以表扬。
3.4.4信息激励。获此奖励的供应商,可以与本公司共享新产品开发;新技术交流以及双方的运行状况等信息。
3.4.5战略合作。获此奖励的供应商,可以与本公司进行长期·供应合作,建立战略同盟,享有以上(3.4.1-3.4.4)所有奖励。
3.5激励举措。
3.5.1 A类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3.5.2 A类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5.3 A类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3.5.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 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的,另行奖励。
3.5.5 A、B、c类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的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3.5.6 A类供应商年终可获本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4 惩处作业程序
4.1 惩处的前提条件。经供应商绩效考核和供应商评估后,对供应商进行打分评级(从高至低分别为A类、B类、C类、D类、E类),对B类、C类、D类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对E类的供应商实行淘汰。
4.2被惩处的对象
4.2.1 对B类、C类、D类的供应商进行适当处罚。
4.2.2对E类的供应商实行淘汰。
4.3惩处目标。主要是通过某些惩处手段唤起供应商的积极性,同时通过考核淘汰机制的建立,逐步确定一支相对稳定且诚实守信、质优价廉、服务优良的供应商队伍。
4.4惩处方式。
4.4.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货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4.4.2 C类、D类的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4.4.3 E类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予以淘汰,三年内不列入潜在供应商名单。
4.4.4 D类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类以上供应商的标准,视同E类供应商停止交易, 予以淘汰,三年内不列入潜在供应商名单。
4.4.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的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考核,并采用逐步加量的方式交易。
4.4.6信誉不佳的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的惩处。
以上规定, 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