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乘电梯上8楼,穿过屋顶花园,刷卡进入副楼再乘电梯上44楼,这条复杂的路线与日常生活中开在路边、抬腿就进的快餐店相去甚远,然而这里确确实实藏着一家月销售收入近10万元的匹萨店。
何江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在五星级酒店做西餐厨师10年后,以这间实际上处于大楼52层,距街面150多米的“空中店铺”为起点开始创业。
一直以来受“下楼比上楼轻松”的消费心理影响,当临街铺面紧张时,大部分业态更倾向于向地下转移,形成了商业内“好下不好上”的行业习惯,更有“店不过8楼”的说法,但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和各类专业美食点评软件的普及,这一行规悄悄开始了变化,餐饮、娱乐等消费品成为最先“上楼”的群体。
重庆龙湖地产产品策划经理王磊认为,虽然在成本上有相当大优势,但与街面铺相比,在通达性、商业展示、人流人气等要素方面,一些传统空中铺显然受到限制。
而新媒体让空中店铺的发展柳暗花明。从开业起,小何就瞅准了时下最火的新媒体渠道—没钱去传统媒体打广告,那就通过微博等社交网站宣传餐厅。美食品尝、诱人图片、精彩评论等等,无不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奇效。再配以折扣优惠、烹饪交流等手段,餐厅的顾客很快便络绎不绝。如今,这个位置偏僻的小店,每天都能迎来百余位消费者。
房地产开发商也敏感地意识到了这一潮流,记者查阅资料显示,仅2012年,就有近50个被冠以“空中商铺”卖点的商务写字楼项目在全国各大城市开盘销售。
尽管优势众多,但现有的空中店铺仍存在着不少限制,我国《物权法》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意味着在高层住宅里开店必须经过左右邻居的首肯;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营场所应该有两个以上的出口,许多“空中”店铺达不到这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