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教学风格,是指教师在长期教学艺术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富有成效的一贯的教学观点、教学技巧和教学作风的独特结合和表现,是教学艺术个性化的稳定状态之标志。雕塑艺术家罗丹甚至说:“在艺术中,有风格的作品,才是美的。”其实,在教学中也可以这么说,有风格的课堂教学才是美的。因为人们一般总是把教学风格看作一个教师达到高度成功时才具备的重要标志。
教学风格是教师教学思想的直接体现。有不少人认为教学风格仅是教学语言、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形式方面的东西,而否认教师教学思想对教学风格的意义,这是不对的。因为任何意义上的教学艺术,都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可以说教学风格根源于思想内容而表现于外部形式。
教学风格的形成,是教师教学上创造性活动的结果及其表现。教师的创造性在教学上的表现就在于带上鲜明的个人特色。有些人做了一辈子教师,但充其量也不过是知识的搬运工,教科书的传声筒罢了,教出来的学员也只能是两脚橱式的书呆子,“用别人的眼睛去看,用别人的脑筋去使自己变聪明”。而有些教师的教学,从内容理解到教的方式方法等,都有自己的东西,创造性地组织教学,灵活地运用教学机智,在教学中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因为创造性的教学是不会为一种固定模式所制约的。
教学风格的形成,是教师在教学艺术上成熟的重要标志。评价一个教师是否已经成熟,最重要的一点,是看他在教学艺术上是否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学风格一旦形成,就会在教学的几乎所有方面表现出来,并且每个教师的风格都不会与其他人雷同。一个教师的教学风格形成了,则说明他在教学艺术上已经走向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