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监督网2010年4月10日(https://www.rmjdwcn.info/article/html/2275.html)《广东潮州一法院官商勾结搞惨全国近百家企业》一文报道:
“经记者查实:凡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追索拖欠货款的供货企业,潮州创佳总是以供货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联合司法提起反诉,索赔金额必定会大大超过其所欠货款金额,而创佳这种应诉策略,总会得到湘桥区法院的支持和配合,供货企业总要承担败诉的恶果。
已被潮州创佳联合司法迫害的企业有:深圳中达斯技术有限公司(何经理,电话:13927422858)、安徽天长市富华电子有限公司(唐家山,电话:13560795808)、南京港泰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太仓华盛塑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湖南艾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隆威电子有限公司(蔡总,电话:0755-82126801)、惠州市勤诚达宝月化工有限公司(李东强,电话:13925908643)等等。”
我们除了谴责官商勾结外,是不是也应当反思?
这些企业为什么中招?
创佳公司为什么敢这样赖账?
湘桥区法院为什么敢判讨债方败诉?
作为当事企业,有没有自身原因应该检讨?为什么被人家欺负?为什么被人家选为软柿子开捏?你与对方在供货业务往来中的业务单据,包括:订货单(合同)、送货单、对账单有没有完善?能不能够作为有力证据?为什么人家就敢吃定你?
花这么多的钱买的教训该怎么样吸取?
其他没有中招的企业是不是也应该学点什么?
企业经营如同在大海中行船,外面的险滩暗礁、狂风恶浪要登高望远,明察秋毫;内部管理也非常重要,如何扎好自身篱笆?应该渗透在我们企业日常管理之中。
我们不应该受到如此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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