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人,才为先!
陈洪浪
一个同学开了一家KTV公司,请了一个总经理负责管理。这个总经理的处理关系的能力很强,三教九流,红道黑道都能应付。但是手脚不太干净,经常有侵占公司利益的不良行为。对此问题同学有些苦恼,为此想听听我的意见。
其实我这位同学的苦恼,并不是个别现象。古往今来,古今中外,领导者们在用人的问题上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这种问题,品行不端的人应不应该使用?
一般来讲,用人应当德才兼备,这样的原则众所周知,理所当然。这个作为一个管理原则和指导思想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会遇到不少的问题。一是,真正有德又有才的人非常稀缺,我们不一定找得到,找得到也不一定请得来,多数情况下,我们遇到的人,要么是有德无才,要么是有才无德。二是,有德有才的人自己往往就成为了优秀的领导,他为什么一定要为你所用呢?
既然德才兼备的人很难找到,那我们在实际的用人过程当中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明朝首辅高拱的做法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
张居正是明朝200年间最有名最有作为的首辅(相当于宰相)。高拱就是他的前任,虽然知名度和历史功绩不如张居正,但是也是一位非常有作为的首辅大臣。高拱在用人方面有自己独到的眼光和做法。他刚上任的时候,广东广西一带就发生了叛乱,地方政府根本无力镇压,不少地方官员甚至被叛军杀死。兵部一时也找不出有能力的将领去搞定叛乱份子,一筹莫展。这个时候高拱推荐了一个人--殷正茂,担任广西的总督负责镇压叛乱,然而他的提议遭到了当时几乎所有朝中大臣的反对。大家都觉得这个人不行,原因则非常简单,殷正茂的官声很差,过去有过贪污的行为。如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一个有过贪污行为的官员显然是不能担当总督这样的大任的。
但是,高拱最后还是顶住了所有的压力重用了殷正茂。他的理由是,如果我们派一个不会贪污但是能力不足的人去,可能花几百万两白银也不能成功镇压叛乱。如果派殷正茂过去,虽然他可能会贪污一部分银子,但是政府只要花两百万白银就能够镇压叛乱。后来的事实果然如此,殷正茂去广西以后,几个月之内就迅速地搞定了叛乱份子,花的白银还不到两百万。殷正茂后来在其他岗位上也建立了显著的功勋,成为明朝的著名将领。
高拱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管理者在用人的问题上应当坚持实用主义,绩效主义的原则。我们如果能找到德才兼备的人当然很好,但是,如果我们找不到这样的人才,我们优先使用的应当是有能力同时道德品质不是那么优秀的人,而不是那些道德品质优秀却能力不足的人。对于企业的用人更是应该如此,因为企业不像政府,政府是一个追求公平公正的组织,更加强调用人问题上的“德”,而企业是一个追求绩效的组织,企业是靠绩效而生存的,在用人的问题上,更多应该强调的是能力和绩效。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和魏征探讨用人的方法和原则,魏征回答道,在乱世当中用人应当坚持以才为先,在和平时期,则应当以德为先。魏征的这个回答和前面高拱的案例都很好的回答了我的同学在用人过程当中遇到的困惑。这些宝贵的用人原则和经验也给我们现在的领导人怎么用人带来巨大的启发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