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20131029期 >> 第B09版
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公司理所当然有权向员工索赔,最常见的无非是扣除员工一定的工资作为补偿。不过,公司扣员工工资可不是想怎么扣就怎么扣的。
今年4月,陈浩在操作公司行车的时候,当接近卷扬限位器时继续操作上升,导致行车发生损坏。
“确实是自己操作的时候分心了,没有注意高度。”陈浩告诉记者,发现行车损坏后,他向公司承认了自己的过错。
公司在维修好行车后告知陈浩,因为他的操作失误,导致公司因维修行车损失近6000元,考虑到陈浩第一次犯这种错误,要求陈浩赔偿公司损失4000元。协商后,双方同意公司以扣除陈浩工资的方式来抵偿损失。
到了月底发工资时,陈浩发现自己没有一分钱的工资。虽然知道是公司扣了自己的钱,但是陈浩却非常不满。
“当时说扣工资我是同意了,没说一个月就扣完啊,我一个月工资就3000多元,应该发点工资让我过日子吧。”陈浩说。
为此,他找到了公司的经理,希望公司能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他发一半的工资,赔偿可以采用连续几个月扣除工资的方式。
但公司老板认为他有错在先,怎么赔偿公司说了算!坚持要一次扣除赔偿款。
“老板说谁知道我啥时候就跑人了。”听到这话,陈浩认为公司没有人情味,还对他抱有怀疑态度,和老板大吵一架后,选择了辞职。
“我当时就说不干了,老板说‘可以,把钱付完就行’。”一气之下,陈浩找朋友咨询后去了相关劳动监察大队,以公司随意克扣工资为由状告公司。
在了解完情况后,劳动监察大队的一位监察员告诉陈浩,根据规定:除了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扣除的其他费用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虽然因为陈浩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有权扣除陈浩的工资,但扣工资并不能随心所欲。“所扣工资额度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最终,监察员判定公司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