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体育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方式构想
刘国靖
体育设施是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的载体,也是衡量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体育设施投资对于优化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拉动内需、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在“十二五”期间,省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中“一建设、五改造”(即新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改造某广场园区、省训练中心园区、省射击射箭中心园区、某水上运动中心园区和某县机场园区)等体育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由于所需资金投入规模和投入强度很大(预计建设期6年,投资额50亿元左右),财政资金与体彩公益金总量远不能满足项目投资建设的需要;此外,“一新建、五改造”等体育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成和改造完成后的运营、管理与维护费用也将会较高。面对以上两大难题,设计出尽可能降低政府财政负担和有利于体育局工作的一揽子资金筹措与运作模式,将显得十分紧迫。
因此,我们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体育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与运作模式,在保证财政资金到位的同时,多渠道、多元化筹措建设经费,积极探索面向全社会筹集体育设施建设资金的新路子,并开创省体育事业投资管理创新的新局面。
省体育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筹措与运作应按照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在精心谋划设计的前提下,以体彩中心和即将挂牌的省体育产业集团为主要资金筹措平台,积极推进。具体的资金筹措方式与运作模式主要可以下18个方面:
1.财政投资
通过积极争取省市两级财政和国家体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计划筹措建设资金1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大约为5年,每年3亿元左右。
2.彩票发行
以申办“十三届全运会”为契机,积极设计地方性新品种体育彩票,并加大现有题材体育彩票的营销力度,计划可筹措建设资金3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体彩中心,持续时间大约为5年,每年0.6亿元左右。
3.股权融资
通过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即将挂牌的省体育产业集团共同设立子公司参股,计划股权融资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即将挂牌的省体育产业集团,持续时间大约为5年,每年1亿元左右。
4.信贷融资
通过政府协调,由国家开发银行、省市地方银行放贷,根据土地抵押、未来10年体彩收入、经营性资产以及预计赛事门票收入测算信贷融资,计划融资8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和即将挂牌的省体育产业集团,持续时间为3年,每年2.5亿元左右。
5.基金与债券融资
委托省国投或某券商承担顾问及承销服务,通过成立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和发行体育产业基础投资债券,计划融资10亿元左右(基金五亿元,债券5亿元)。责任单位为体育局和即将挂牌的省体育产业集团,持续时间为4年,每年2.5亿元左右。
6.赞助与冠名权融资
通过策划包装申办“十三届全运会”场馆及各项赛事,开发国际国内实力赞助商通过赞助、场馆冠名或“十二五”期间的各专项赛事冠名权、协办权、指定品牌等,计划融资3亿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为3年,每年1.0亿元左右。
7.媒体转播权融资
通过广泛宣传推介,将“十二五”期间的各专项赛事和“十三届全运会”通过国内媒体转播权融资,计划融资0.6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12亿元左右。
8.赛事门票打包预售融资
借助体育总局和中央媒体力量,通过策划包装“十三届全运会”及“十二五”期间的各项专项赛事,积极开展推介宣传活动,对各类门票进行打包预售,计划融资0.8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16亿元左右。
9.门票、广告牌、灯箱等标识位广告经营权融资
对“一新建、五改造”设施的广告牌、灯箱等标识位进行精细化布局设计、提前建设,将“十二五”期间五年的广告经营权预售,并将“十二五”期间的各项赛事和“十三届全运会”的门票广告权分别预售,重点对象是广告业巨头、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体育用品、饮品、汽车制造等企业,计划融资2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4亿元左右。
10.商业网点经营权融资
必须高度重视体育设施的商业化配套,构建体育宾馆酒店、运动餐饮、文化娱乐、体育休闲、体育保健、体育创意、中介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器材经营、运动服饰鞋帽经营等商业网点经营体系,实际经营面积应按所有场馆面积的8-10倍予以配套,按照统一的经营规划布局,折价预售5年的经营权(出租),计划筹措资金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1.0亿元左右。
11.停车位经营权融资
所有地下及地上停车位的经营权打包一揽子折价预售5年,预计筹措资金0.2亿元。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1年,当年0.2亿元左右。
12.场馆及一揽子配套设施联建融资
采取共同投资,联合建设,共用分享经营性建筑面积的方式,对配套的商业化设施及场馆设施进行联建,预计可获得建设资金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1.0亿元左右。
13.资产置换融资
通过对一些中小型分散的体育经营性资产出让以及事业划拨土地联合地产开发,预计可获得建设资金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1.0亿元左右。
14.场馆周边房地产开发融资
体育产业集团可在展馆周边低价圈地联合优质房地产企业搞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开发,预计可获得建设资金3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6亿元左右。
15.“十三届全运会”以及“十二五”期间本省各专项赛事活动的吉祥物、纪念品、礼品等开发特许经营权融资
通过吉祥物、纪念品、礼品等系列产品开发特许经营权转让,预计可融资1.0亿元左右。在全国范围特许1万家商店,平均特许费0.5万元/家;产品经营收益分成0.5亿元。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2亿元左右。
16.进场建筑及装饰器材实物或图片、音视频展示位融资
在“一新建、五改造”设施内开辟进场建筑及装饰器材实物或图片、音视频展示位(展示期为建设期),为供应商提供品牌推广展示服务,以期获得建筑及装饰器材折价,可节约材料、设备、器具等费用5%左右。初步测算约2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4亿元左右。
17.省内现有场馆非赛事活动期间时间段的经营性打包预租融资
研究细化国家、省内各大型体育活动的计划日程,明确对各主要体育设施、场馆所占用的时间段。将其余时间段分段打包向文化娱乐、演艺、传媒、会展等企业欲出租,计划在“十二五”内获得租金收入0.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1亿元左右。
18.接收各界捐赠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到“十三届全运会”前,获得各项捐赠0.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为体育局经济处,持续时间5年,每年0.1亿元左右。
以上融资合计共计69.6亿元,其中债务融资约为15亿元。若按照成功融资80%测算,可融资55.68亿元,其中债务约为12亿元。若按成功融资75%测算,可融资52.2亿元,其中债务约为11.25亿元。资产负债率在安全范围。
当然,由于各项数据资料不是很齐全,以上仅为初步的融资估算,相关数据需要经过进一步的精细化测算调整后,方可投入使用!
由于资金筹措方式多、操作复杂、涉及领域广,需要省体育局组织专门力量,创新组织模式,组建跨部门联合工作机构开展高效率的工作。并依托学界和业界力量,聘请专家顾问,组建顾问组,协助运作;对于需要面向社会筹措资金的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筹资活动(主要是6至18项),还需要招聘专门人才,组建专业化经营团队予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