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网友提议春节增加至10天未予采纳
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备注:
1、从发布的通知来看,基本上采用的原调查方案三,唯一的区别是:此通知中的“春节放假”是从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而1月31日至2月6日,对应的是农历的大年初一至初七,质疑:难不成除夕(大年三十)还要安排上班。除夕,可是中国人习俗中的吃团圆饭的日子。
2、对于方案调查意见中,很多网友提及的“春节放假时间太短的问题,希望增加至10天,甚至更长一些”,并未得到采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