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辅导浙江一家企业的过程中,针对各个岗位,公司的领导要求的过于全面,但关键的绩效指标却没有能考核到位,比如针对人力资源部经理的岗位指标:原来设定的指标比较多,包括工作计划执行率、总体质量指标、厂外5S执行率、员工流失率、接待及会议准备不及时不充分、规章制度编制及监督执行、重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培训计划实施率、提案件数(全公司)、提案采纳数(全公司)、提案件数(本部门)。 从这些指标,我们可以看出,应该说考的比较细,但作为人力资源部经理,关键的指标却被忽视了,人力资源的招聘工作在企业管理中应该处于很重要的位置,没有招聘,企业就不能融入新鲜的血液,企业的管理就不能上一个新的台阶,很显然,招聘到位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而其中的有些指标要么不属于人力资源经理的职责范畴,要么不适合作为考核指标,如总体质量指标,考核生产及质检部门比较合适,提案件数及提案采纳数,不适合作为考核指标,提案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应该用奖励的方法来激励员工,不适合考核。员工纷纷认为,如果提案也来考核,那平时本该一步到位做好的工作,偏偏留几个尾巴,到时候拿出来作为提案反而误事。
因此,考核过程中针对各岗位的考核,要抓住关键指标,不需要面面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