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这些年来我国涌现出很多民营企业家。他们大多是白手起家,在富民政策的鼓舞下,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勤劳创造了光辉的成绩,在解决城乡群众就业、脱贫致富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经济社会中最鲜亮的一个群体。
然而,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即将退出舞台,在为企业挑选下一代继任者方面,民营企业家面临两重艰难的选择。选择自己的子女来继承事业,还是选择能够继续发展大业的人来接管企业呢?这个两难选择是我国很多民营企业家的困惑,显示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标准。
标准之一是“子承父业”。这是民营企业家的第一个选择,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子承父业是中华民族文明的长期积淀。远古时代从禹开始改变了禅让制,把天子之位传给儿子启,开始了“家天下”的历史,后来治理国家中皇帝也常常封赏世袭官职,到了现代,建国初期的三十年间在我国还普遍存在“接班”这一现象。第二,从法律的角度看,企业所有权属于第一代企业家,父母的把财产交给儿女,儿女赡养父母,不仅合理而且合法。第三,从伦理或情感的角度看,父母都希望儿女少吃点苦,多些幸福,多些成就,把经过自己多年辛苦打下的“江山”交给给子女合乎情理。第四,从社会的角度看,目前我国的很多民营企业都出现了这些情况,且大多都是这样解决的。但把企业交给儿女,第一代企业家也有顾虑:子女生活条件好,阅历有限,难以承受压力,贪图享乐,这样的状态能否挑起管理重担?即使子女有能力管理好企业,但他们有自己的人生理想和奋斗目标,是否愿意放弃自我而选择作为企业的继任者?
标准之二是“用人唯贤”。民营企业家从创业到成功,经历过市场的惊涛骇浪和人情的冷暖厚薄,几多风霜,几多坎坷,才有了今日的辉煌。他们对企业就像对孩子一样,充满感情,希望企业能够乘风破浪。而企业是否能保持良好的态势继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掌门人的思路、能力和魄力。从这一方面考虑,第一代企业家希望有能力的人来拥有和管理企业,这就产生了“用人唯贤”的标准。但这一标准同样也有弊端,即相对于家庭来说,把权力交给“外人”,一来不放心,二来可能会造成家庭内部矛盾。
民营企业家在选择继任者方面的这种两难困境是我国民营企业必须妥善解决的特殊现象。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企业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以前是通过指派制任免高层管理者,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深化和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改革的进程,目前常常通过竞聘加审核的方式选择高层管理者。外资企业通常是外国人直接负责的企业,在继任者的选择方面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作为支撑,制度就是客观标准,主观选择的机会较少。而合资企业的成分虽然比较复杂,但一般来说会按照出资人的协议和领导班子的共同选择来决定。唯独民营企业与上述类型的企业不同,其特点是民间出资,民间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正是由于民营企业产权结构的特殊性,造成了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民营企业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标准制定或废止企业制度,可以根据自己的思路挑选适合某岗位的人,尤其是在选择继任者交接权力的时候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因此就面临着必须确定继任者的标准。所以,这个两难选择严重地困扰着民营企业家们,如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解决,将会对企业未来发展形成很多不利因素,同时作为重要成分的民营企业也会深刻地影响到下一阶段国民经济的顺利运行。
综上所述,我国民营企业产权结构的特殊性产生了民营企业的一种特殊现象,民营企业家在挑选继任者方面陷入了两难境地,选择子女还是选择有能力的人,各有利弊,难以定夺。所以,正确地看待和解决这个问题,对我国民营企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