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闯出了管理争议
--何岸中层管理培训专家
新的一年的第一个热门话题,莫过于“闯黄灯”。之所以成为谈论热点,就是因为其存在争议。争议1:是否合理;争论2:是否可行。
做为一个制度法规,其目的是要约束一种不正确的行为,并对违规者进行惩罚。制定这样的制度,首先要具有合理性。就像“禁闯黄灯”一样,其目的是要纠正那些见黄灯亮时却还要加速闯过去的危险行为,准备地说是禁止“抢黄灯”行为,制定法规的本意是合理的。但对“闯黄灯”的定义却不很合理,即只要没越线(哪怕紧临)时变黄灯后再通过的车辆均系“闯黄灯”。这就不够合理了,因为在变灯一瞬间司机朋友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继续通过,可能就属“闯黄灯”,如果紧急刹车,则可能发生追尾事故。所以这样定义“闯黄灯”就不合理,黄灯等同于红灯,也失去黄灯存在的真正意义了。
其次,制定制度要具有可执行性。一个新制度的出台,就是为了执行的。但如果按上面定义的“闯黄灯”来执行,目前好像还没有哪个地区已于新法规执行当日就调整好相应的电子记录设备来记录“闯黄灯”行为。没有条件来执法,还公布这样的规定有何意义?难道就是拿出来吓唬老百性的?所以,制定制度是为了执行的,没有可执行性,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从“闯黄灯”这个争论的话题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企业中如何让一个很有必要的制度制定的更合理、更可行呢。那就是:
1、制定制度一定要把制度的真正目的(禁止抢黄灯)体现出来,要具有合理性(合乎行车的常理);
2、制定制度一定要具有可执行性,不可执行的制度就是废纸一张。所以制定制度是一定要想好如何执行、如何检查,最好的办法是如果有必要就同时出台实施细则;
3、新制度出台前,应充分进行调查和研究,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避免制度执行后的争议和反对;
4、新制度执行之前,要宣传到位、要把执行必备的设施(电子记录设备)准备到位,这样才能在出台之日认真执行。千万不要颁布了制度却不去执行,这样的制度就失去了权威性;
5、新制定执行后,如果真的存在不足,及时纠偏也是不错的,要勇于面对、勇于改进,而不是辩解或强制。
网友们吐糟:叫了多年的“红绿灯”,如今“黄灯”却出了名;“黄灯”霸气地说,别再把我黄灯当路灯。呵呵,希望这样的调侃不再发生,希望“我本好意“的制度能很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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