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绩效奖金的发放,配合员工绩效考核和奖惩工作,达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总经理和各主管副总外的所有员工。
第3条 绩效奖金分类
公司绩效奖金分为季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第4条 行政人事部的责任
1.负责奖金总额的归口预算、报批和控制。
2.负责各期奖金的核算和统计。
第5条 部门经理的责任
1.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对考核打分的结果负责。
2.对部门奖金总额的浮动负责。
3.有停发员工奖金的权力。
第2章 奖金总额规定
第6条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核定上年年终奖金总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报本年度奖金总额预算到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7条 本年度奖金总额预算以上一年度12月份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上一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
第8条 奖励总额原则上定为2个月的工资总额。
第9条 每季度开始的第1周,人力资源部核定上季度的季度奖金总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10条 员工季度奖金的基数有固定比例,一般是该员工月工资的25%,并随季度考核成绩的排名有所不同,排名靠后的员工没有季度奖金。
第11条 员工年终奖金基数为浮动比例,与部门年终考核成绩(A、B、C三等)相挂钩,具体奖金基数见下表。
第3章 季度奖金发放管理
第12条 发放时间
季度奖金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发放第1个月的月工资的同时,发放上个季度的季度奖金。
第13条 发放依据
季度奖金发放依据为“员工季度考核表”中的考核成绩及考核等级。
第14条 发放条件
1.考核成绩合格(即季度考核得分不低于70分)的员工享有季度奖金,试用期间的员工不享有季度奖金。
2.在季度中出现公司内部跨部门调动的员工,第二个月15日及以前调入的,视同调入部门员工;第二个月15日以后调入的,视同调出部门员工。
第15条 发放标准
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季度考核成绩核算季度奖金。季度奖金发放标准如下。
第4章 年终奖金发放管理
第16条 发放时间
公司规定每年1月底发放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
第17条 发放依据
年度奖金发放依据为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和员工本人在年度考核的成绩及考核等级。
第18条 在当年10月(含)以后入职的新员工不享有年终奖金。
第19条 发放标准
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年终考核成绩核算年度奖金,具体见下表。
第5章 绩效奖金发放程序管理
第20条 部门经理将“部门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见下表)提交至行政人事部,并填写序号、姓名、考核成绩等内容。
第21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核算各部门员工奖金,并填写“部门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提交至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总经理批复后,行政人事部将“部门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交财务部。
第23条 财务部经理在“部门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上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奖金。
第6章 附则
第24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25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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