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了保证公司并购交易的顺利实施,减少并购交易未经适当审核而可能导致的重大差错、舞弊、欺诈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并购交易项目草案一般包括项目总览、主要财务数据和执行摘要等内容。
第3条 并购交易项目草案编制审核程序
1.公司与并购目标企业在达成初步共识,并签订《并购意向书》之后,应就双方合并的具体问题进行进一步谈判。
2.整理谈判资料,对前一阶段的谈判成果进行总结和整理,并搜集相关资料。
3.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相关人员讨论并确定草案的具体内容,最终确定的《并购交易项目草案》的具体内容由公司法律顾问、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4.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修改意见最终编制《并购交易项目草案》,并与修订后的并购意向书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董事会应当对并购交易项目草案的合理性以及并购交易对企业的潜在影响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6.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按照董事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并购交易项目草案》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的《并购交易项目草案》。
第4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