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合性
我们这里所说的重合性不同于重复性。就广告而言,所谓的重复性就是指利用同一个媒体重复的出现同样的广告。相信这方面的例子,大家并不陌生,最有名的莫过于史玉柱脑白金的送礼广告,曾经在电视上反复播放,一副不到人们生烦生厌决不罢休的架势。
今天在这里提出一个广告“重合性”的概念,是想让大家清楚,虽然广告的重复有助于加深客户的的印象,但就广告来说,重合或许比重复更有价值。
所谓“重合性”套用整合营销传播的概念,就是在不同的媒介上以统一的形象或者是在同一个媒介上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比如:定位、卖点等等)。可以这样说,假如某个客户对一个产品的广告只看到了2次,一种情况是在同一个媒介上看到了2次,一种是在两种媒介上分别看到了1次,对客户来讲后面那种情况,事实上更容易让客户产生印象,建立记忆。
大家不妨可以回想一下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经历的案例,看看是不是这样。当你在大街上看到的某个车身广告,回头又在小区电梯的视频广告中看到,是不是就会觉得:这个广告我似乎看到过,原来就是在公交车上。而在这之前,如果你仅仅是只在公交车上看到过,或许你突然发现,直到此刻你才对这个广告真正的有了印象。就此我也曾问过身边的不少朋友,发现大家的认识也基本上是这样。
知晓了广告的“重合性”和“重复性”的差异后,对网络营销人来说,是不是在我们进行网络营销的时候,除了重复的进行宣传外,还需要考虑利用多种形式和多种媒介的整合宣传来提高广告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