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FABE法设定销售诉求点的方法。
所谓F,是指特别(feature),A是利益(advantage),B是顾客的利益(benefit),E是保证的证据(evidence)。亦即,将你所经手的商品先按特别来分类,并把这些特别所具有的利益写出来。
究竟那些商品的利益可以和顾客的利益相结合?并且拿证据来证明其符合顾客的利益,或者实际让顾客去接触并加以证明。
在过程上而言,首先应该将商品的特别(F)详细地列出来,尤其要针对其属性,按性能、构造、易操作性、功能、耐用性、经济性、设计、价格等,写出其具有优势的特点。将这些特点列表比较。表列特点时,应充分运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将产品属性尽可能详细地表示出来。
接着是商品的利益(A)。也就是说,你所列的商品特别究竟发挥了什么功能?对使用者能提供什么好处?譬如,在商品开发部门或产品企划部门开发某些新产品时,其理由何在?在什么动机或背景下产生了新产品的观念?这些也要根据上述的商品的八个特别,详细的列出来。
第三阶段是顾客的利益(B)。如果顾客是零售店或是批发商时,当然其利益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形态。但基本上,我们必须考虑商品的利益(A)是否能真正带给顾客利益(B)?也就是说,要结合商品的利益与顾客所需要的利益。如果商品所提供的利益,并不是顾客所想要的,那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最后,第四阶段是保证满足消费者需要的证据(E)。亦即,证明书、样品、商品展示说明、可做为证据的照片、资料分析、录音录影带……等等。
FABE法就是将一个商品分别从四个层次加以分析、记录、并整理成商品销售的诉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