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称,将努力拓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融资渠道,推动建立期限匹配、成本适当以及多元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
发改委网站近日刊登新闻稿称,已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通知,将积极引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等各类市场主体,灵活运用基金投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各类金融工具,推进建立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上述通知并称,开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长期融资优势,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包括加强信贷规模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PPP项目的融资需求;建立绿色通道,加快PPP项目贷款审批。
通知还要求,国开行要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的要求,积极创新PPP项目的信贷服务。
中国政府2015年年工作报告称,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