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竞标,承诺反腐是必须的
孙毅
联合国培训成员UNFAO
全球战略首席经济学家
近期,我在为企业家培训时,有董事长学员提问,企业在海外做业务,如国际竞标,需要应酬的话,应酬的度如何掌握,而不构成腐败?
我给大家讲了,在两个国家应守的规矩。
其一,美国,不请不送。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FCPA,禁止美国人和美国公司,在海外为获益,向当地政府官员行贿等不当行为。如微软在世界各地的30万员工,其中任何一位违反此法,理论上比尔盖茨将被捕,哪怕他毫不知情。关键是,FCPA同样适用于外国人在美国本土,发生的不当行为。
其二,德国,5欧元。德国最新法律规定,公职人员接受礼物的合法标准是,5欧元以下。就是说超出5欧元,属于腐败。
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向招标委员会提交投标书和商务计划,或向并购委员会提交并购要约计划,要有清晰的计划和承诺。
尤其是中方的公司,一定要有反腐的承诺。要有具体的措施,来约束海外的公司和海外的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行为。因为,在企业的国际声誉中,中方的公司腐败流行。所以,外国公司往往存在不信任感。这个方面,世界知名的透明国际,每年发布透明信息,专门针对跨国企业的反腐承诺。
2014年德国的透明国际,调查了世界16个国家的100家大企业,包括中国的企业,其中有国企有私企。结果,中国公司的透明指数,排名倒数第一,比排名倒数第二的印度公司,总得分低了20分。
中国的公司,成绩最好的是华为,62分。成绩最差的0分,如奇瑞。奇瑞辩解说,我怎么能是0分呢?
中国企业怎么能倒数第一?中国企业实力多强啊?企业什么信息不透明呢?我们来看看中国企业的官方网站。
大家注意一下,在中国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关于反腐的承诺,具体的措施,与西方大国大公司相比,差距在哪里?反腐的信息、措施、规则,有没有发布?所以试想,没有清晰的承诺和透明的信息,对方对你有这样的顾虑是合理的。
中国已经加入G20反腐计划和联合国反腐公约,因此中国公司在国际招投标市场,需要适应国际反腐成员国要求,就要体现在投标计划的反腐措施和反腐承诺中。
如果在美国投标和中标后运营,中标公司的海外人员向美国政府工作人员行贿,就适用于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将被美国司法部起诉并调查。尽管中国目前还没有立法海外反腐败法,但中方人员在美国的不当行为,适用于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
如果投标的项目或公司中有英国人的股份,那么也适用于英国的反贿赂法,不论招标的国家是否英国公司。因此,欧美公司投标有英国股份的项目或公司十分慎重,就考虑反贿赂法涉及的宽泛。
如果招标的公司是德国公司,中方人员需要切记,德国默克尔政府对德国公务员的腐败红线,最新的设定在5欧元。也就是说,超过5欧元的任何礼物、请客或现金,就将遭到反腐调查。
因此,海外投标书中要有专项条款,清晰承诺遵守当地的法律,清晰列出反腐的具体措施,防止中标后海外的公司和工作人员的任何不当行为。
在今天的国际招投标程序中,在今天的并购国际市场中,没有具体的承诺,是不可行的,可不敢用官方和外交辞令。
字数:1253,时间:201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