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黑房子”,却能在两级政府部门的“坚决制止”中矗立起来,并当成“商品房”销售,确实称得上“牛”!那么,它究竟“牛”在哪里?从政府部门道出的“苦衷”中略知一二:一是“土开发商”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中;二是政府部门怕他“耍横”。如该镇镇长说,“我们怕他有什么闪失,影响社会和谐”。明知违法,却因害怕“耍横”而无可奈何,暴露了当地政府部门执行力的软弱。
没有执行力,“坚决制止”就成了空话、笑话。认真审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其实很多都是因执行力不强造成的。比如,有的“怕”字当头,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个人利益,该坚持的原则不坚持,该批评的问题不批评,该刹的歪风不敢刹,遇到矛盾绕道走,当和事佬,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有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作风不实,特别是对一些法规制度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虎头蛇尾,使有些问题的解决一拖再拖,最终成为“老大难”。区、镇两级政府部门虽然多次“坚决制止”,而实则是“抓而无获”。一方面说明他们抓的本领不高、措施不力,另一方面反映他们并没有“真抓”。而那种以“和谐”为由、以违法为代价的无原则妥协,不仅不利于问题解决,反而纵容了违法现象泛滥;不但没有促进和谐,反而破坏了社会和谐,这是决不可取的。
事实告诉我们,“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力,不仅要有“想抓”的意识,还必须要有“能抓”的措施、“善抓”的本领和“真抓”的作风。特别是对一些棘手问题,必须要有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的恒心和毅力;要有遵循客观规律、依据法规抓工作的科学方法;要有不怕吃苦受累、勇于较真碰硬的精神;还要有不抓到底不回头、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达目的誓不休的勇气和魄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