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管理
委托管理模式是酒店集团向所管理的酒店输出管理时采用的最普遍的模式.其内容是酒店物业所有者通过与酒店集团签署相关的托管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确保酒店集团能以自己的管理风格、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来向被管理的酒店输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并向被管理酒店收取一定比例的“基本管理费”(约占营业额的2%--5%)和“奖励管理费”(约占毛利润的5%-10%)的管理方式.
对实行委托管理业务的酒店集团来说,委托管理的要求比较高,需要酒店集团拥有较强的酒店管理能力、成熟的市场经营经验,以及控制与管理下属酒店的手段。
对被委托管理的酒店而言,这种经营模式的最大优势是可以相对减少投资风险,共享酒店集团的市场品牌和预订系统,客源相对固定,管理水平和市场认可度高。这种经营模式的劣势是酒店集团拥有对下属酒店的人、财、物等直接经营管理权,酒店业主基本上没有经营自主权,且管理费用支出较大。
(二)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这种模式并不是酒店行业所特有的,它是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和逐步发展起来的。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对酒店业来说,特许经营权的核心实际上就是酒店的品牌和营销预订系统。
酒店业的特许经营是酒店集团利用自己的专有技术和品牌与酒店业主的资本相结合,从而扩张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通过认购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将酒店集团所拥有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定型技术、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及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特许酒店,并一次性收取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或初始费,以及每月根据营业收人而浮动的特许经营服务费(包括公关广告费、网络预订费、员工培训费、顾问咨询费、明察暗访费等)的管理方式。
对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酒店集团来说,首先要有成型的经营管理、服务运作能力,品牌的市场认可度要很高,应拥有强大的营销系统和全球预订中心。其次,酒店集团的业务输出和扩张要实行有效的低成本运作。
对特许酒店而言,实行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它可以直接分享酒店集团的市场品牌和营销预订系统,有助于提高酒店的市场知名度并形成固定的客源,酒店业主充分拥有酒店的经营管理自主权,酒店集团收取的管理费用相对低廉。这种模式的劣势是,由于酒店集团对特许酒店的经营管理只有监督和指导权而没有领导权,可能会出现特许酒店的管理随意性加大、服务管理水平下降等情况。
(三)带资管理
带资管理是指酒店集团通过独资、控股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的投资方式来获取酒店经营管理权并对其下属系列酒店实行相同的品牌标志、相同的服务程序、相同的预订网络、相同的采购系统、相同的组织结构、相同的财务制度、相同的政策标准、相同的企业文化及相同的经营理念的管理方式.如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是在我国最早采用此方式的国际酒店管理集团,200。年以前,香格里拉集团旗下酒店基本上以合资经营为主,集团对其管理的大多数酒店持有绝对控股权,酒店餐饮管理培训“慧泽伟业播客”
(四)联销经营
酒店联销集团,是指由众多的单体经营管理的酒店自愿付费参加并通过分类联合采购、联合促销、联合预订、联合培训、联合市场开发、联合技术开发等资源共享服务项目而形成的互助联合体。近年来,伴随着全球分销系统(GDS)的普及和互联网实时预订功能的实现,国外的“联销经营集团”应运而生并且迅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