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关系有“诀窍”
今天,我突然接到一个邀课电话,对方怕我想不起来是谁,一连报了三次姓名和公司的名称。其实,她的名字烈夫不但熟知,而且还列入我的客户关系档案中。为什么她要这样?说起来还有一段小小的故事。
那还是一年前的夏天,我们达成了《客户关系管理》的培训课合同,但是,由于受训方的原因,培训课不能实施,我们的合同也泡了汤。按照市场规则和合同规定,对方是要赔偿损失的,因为我已经按照需方的要求开发了课件,投入了大量的工作;同时我的时间已经作出了让路安排。无论怎样,我是有理由索赔的。但是,烈夫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当对方主动表达抱歉的时候,我不但没有埋怨、抱怨,反而还安慰对方。在语言上,根本不提对方“违约”的事,对方一旦提起,我就主动叉开,为的是不让对方感到尴尬和歉疚。同时,还特别强调“买卖不成仁义在”,强调“合作共事义当先”等主张,这使对方深受感动。
对方就是带着这种感动,转眼就来到了今年。对方负责培训的女主管她真诚而又热情地邀请我给某个大型企业讲两天培训课,而且课酬不菲。同时,她在电话里又一次提起了去年的违约事情。说实话,烈夫早已把那件事忘得精光。于是,烈夫哈哈大笑并说:“假如再来一次泡汤,您就更不用连报三遍芳名了,因为我们更加难忘了!”。听到这话,对方也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就这样,我们进行了一次情感亲切的商务沟通并达成一致。对方请求10月下旬开课,但由于我10月份的日程安排已满,于是,只好定于12月实施。
今日思考:客户关系有“诀窍”
1、客户关系,首要的不仅仅是商务关系,而是基于理解和情感的互谅关系。
2、客户关系,重要的不仅仅是金钱关系,而是基于双赢和发展的互利关系。
3、客户关系,关键的不仅仅是法理关系,而是基于共识和沟通的情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