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难尽,我有太多的委屈,也有太多的难处,他一点也不体谅我,他也只知道为他自己想,为他家人想。而不为我考虑,也不为我家人考虑。我很难做。 他家是江苏的,而我是安徽的,距离很远。我家人不同意。我很努力的和我家人说好了,我家人也同意了。只说要他在南京买房子或者在我们老家买也可以。 他表面上答应我家人其实是骗我家人,他在老家买房子,要我骗我家人在南京买房子我也同意了。我要求他在房子上面加上我的名字但是他不同意,他说他的父母不愿意,他为他的父母着想。--此内容来自今日头条
益西婚恋心理专家表示:好多女孩婚前,在房子问题上,都有让男方加名的想法。想法是好的,是为了婚后能有一个稳定的夫妻生活,获取内心足够的安全感。但是想法归想法,事实并不是想像的这么简单和美好。
结婚是男女双方的真实表达,同时有着合法的身份,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婚前由一方出资购房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房子问题,有些女孩怕婚后丈夫“出轨”,婚前会提出一些要求。比如:一是房子要求加名;二是签定一个“如果出轨,房子归女方所有”协议。
说实话,房子加名也好,“出轨”协议也好,这只是女方一方的意原,并不代表双方的真实意愿。男方为了结婚,成立家庭,对女方的一些要求会违心或者被迫接受,但是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它是显失公平的。通常法官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的。重事实、讲证据,这样的约定基本上是不会采纳的。下面展示几个网友留言:
1、女方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远天远地的嫁给甲方,如果男方这点安全感都不能给你,把财产看的比你重,这样的男人你指往他和你患难与共白首偕老吗?”
专家点评:
(1)安全感是来自自身,如果把安全感建立在他人身上,将失去的更多。
(2)孩子是双方的结晶,是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女性一旦把孩子做为一种交易,建立在“母凭子贵”的位置上,往往自己得到的地位和待遇不会理想。
2、这感情算了吧,别结了,下次找个爱你的
专家点评:每个未婚女性在步入婚姻殿堂前,都想成为赢家,都想在婚姻的谈判上合适、达到平衡。话又说回来,就像这位女主人公,她如果因为房子问题跟男方达不成协议,为此放弃这段感情,有可能遭遇的下一段感情还不如这一段可靠。人首先要面对一个现实问题,“处女”和“非处女”之间所体现的经济价值肯定是不一样的,是每个女性同胞在处理婚恋问题时必须要面对的。女性同胞在走进婚姻前,尤其是没拿定主意前,最好不要跟任何男性发生关系,甚至怀上孩子,这样很容易成为婚姻谈判桌上的“输家”。
3.千万别嫁,让他找自己有房的去,都省事
专家点评:
原始本能,人的生理需求问题。是享受也好,是生命的繁衍也好,这是男女双方都有的正常生理需求,更是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是传统观念所认为的“谁吃亏、谁沾光”,女方一旦把这块做为砝码,注定是“输家”。
对于女性来说,要想有一定稳定的婚姻生活,有一个被宠爱的丈夫。(一)经济独立,建立一个完善的自信系统,把安全感建立在自己身上;(二)房子问题,除了男方在婚前单独购房外,还可以有多种选择。一是双方共同购房,一起还贷;二是临时租房,等条件允许时再购房;三是女方经济条件好,在能力范围之内也可以购买婚房。(三)婚姻生活中,要相互信任、尊重和扶持,常换位思考,遇事多为对方着想,共同成长,这样的婚姻才能长久、稳固,不被外人“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