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总是偏爱自己,倾向于用情境因素解释自己的行为,而常常忽略情境因素对他人行为的影响?其中一个原因是我们分别作为行动者和观察者时,观察事情的角度不一样。
心理学家斯托姆斯做过一项研究。
首先,研究人员将被试分为行为组和观察组。随后,研究人员要求行为组被试以两人一组的方式进行谈话,而观察组的被试以两人一组的形式在旁边观察。
一段时间后,通过询问,研究人员发现,大多数行为者都认为情景特点比较重要,而大多数观察者却认为个性品质比较重要。
之后,研究人员又让部分行为者和部分观察者观看谈话录像。使行为者可以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谈话行为,观察者可以以“当局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个环境。结果,更多的行为者对谈话问题进行了内部归因,观察者则重新评估了行为者在谈话中的个人因素。
可见,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我们所做出的解释也会不同,要想降低归因偏差,我们就需要变换不同的角度,充分考虑事情发生的各种可能性及原因。